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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   者 / 岑學敏(Desmond SHAM Hok-Man)

論文摘要

  近年香港社會和城市發展和規劃相關的幾場社會運動和社區運動,如利東街運動、天星皇后碼頭運動等,都被主流媒體冠上「保育」的名號。在這些社會運動和社區運動當中,民間除了重視建築物的「保育」,更重視其他的價值,如在社區運動中強調社區網絡的保存、天星皇后碼頭運動中強調歷史上和空間上的解殖。然而,政府及法定機構回應的方法,是推出一些歷史建築物的保存,名為「保育」和「活化」,如:大澳警署、灣仔和昌大押等,但卻往往把這些改為高級食肆、貴價商場。

  本文會介紹並分析香港1990年代開始的三個香港政府及法定機構覺得成功的歷史建築「保存」(或「保育」)案例,即原上環街市(現名「西港城」,土地發展公司項目)、美利樓(香港政府拆遷易地的案例)、灣仔和昌大押(市區重建局項目),闡述這些「保育」案例中,政府及法定機構不但沒有理會歷史建築的脈絡,予以適當保存,反而是透過「保育」、「活化」的名目,把該建築物的空間從民眾手中奪取(dispossess),轉移給資本,進行士紳化(gentrification)和空間上的(再)殖民,即都市殖民主義(urban colonialism),並嘗試解析這種空間(再)殖民怎樣在這幾個案例中越演越烈。

  最後,本文希望提出,如何透過反思上述三個空間(再)殖民的「保育」故事,思考香港和其他鄰近城市,該如果透過進行真正的保育,把空間解殖,同時讓原本屬於庶民的空間能指認(recognize)該段庶民歷史,使城市空間的保育是真正的以人為本,而不是透過資本(再)殖民的都市殖民主義。

 

「保育或都市(再)殖民:香港的三個案例全文:」
http://hermes.hrc.ntu.edu.tw/csa/paper/B1-2_岑學敏_全文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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